渔船纠纷:船主权利与渔民诉求的交锋
渔民向好友借款购买渔船,但无法按时偿还;商家拒绝支付全部货款,因为进货的海鲜部分不新鲜;生蚝养殖户拖欠浮球销售商货款……当这些纠纷即将进入民事诉讼程序时,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法院云澳法庭秉承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通过现场走访、释法说理、面对面调解等方式,妥善解决各种海岛纠纷,努力实现小村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。
近年来,南澳县人民法院着眼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“1+6+N”要求,结合当地广泛的渔业规模和众多的渔民,特设全省首个专门调解审理渔业纠纷的巡回法庭——渔业巡回法庭,旨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港口、渔排和渔船上,积极参与乡村治理,促进渔业纠纷的源头化解,实现司法服务的零距离,助力打造海上新“枫”景。
在南澳县云澳镇,一起渔船购买纠纷在云澳法庭上得到了当场调解。“来一趟就解决了问题,对这样的调解很满意。”村民罗叔激动地对法官说。原来,他曾向好友借款26万元购买渔船,但由于渔业生产不顺利,好友未能如期偿还借款。罗叔多次催讨无果,只能诉诸法院。在云澳法庭庭长罗英凤看来,尽管案件可能被判决,但双方关系可能会破裂,这并非好事。她发现,罗叔的好友受到渔业经营的影响,无法一次性偿还借款,简单的判决对纠纷的化解不利。出于尽力解决问题的原则,罗英凤请双方当事人到庭,确认对方的还款意愿和能力,并就渔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分析,希望给予一定宽限期。最终,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,双方顺利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。
类似地,一对鱼产品买卖纠纷经过云澳法庭的调解后也达成了和解协议。刘某专门养殖高档海鲜,从2019年起,王某每年春节前都向他购买海鲜,但每次购买都没有支付全款,累计欠款达到85105元。后来,刘某向王某追讨欠款,尽管王某表示会先支付部分欠款,但却一直未付款。刘某只好诉诸法庭。初步调查后,双方都承认欠款数额属实。刘某要求赔偿利息损失,而王某则认为部分海鲜不是活的,不应全额支付款项。法官了解情况后,约定双方到刘某的海上养殖场,逐一进行思想工作,释法理、摆情理,最终双方同意王某分八期付清欠款,刘某放弃了对利息的索赔。
这两起纠纷案件在渔业巡回法庭的调解下得到解决,归结于南澳县人民法院在解决渔业纠纷方面的探索和实践。2022年,南澳县人民法院设立了广东省内首个渔业巡回法庭,由云澳法庭负责职能执行,将法庭设立在港口、渔排和渔船上,实现当地审判、当场调解、当庭结案。作为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,南澳县的海洋渔业是其传统支柱产业,仅云澳镇就有2万多渔民。如何从源头解决渔业纠纷,是当地法院积极探索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核心。罗英凤表示:“渔业巡回法庭聚焦于渔业纠纷的热点和痛点问题,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,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”
2023年,有9起涉及渔业的纠纷案件在法庭审理。庭所共建,推动旅游发展。
今年“五一”假期前,高德地图曾发布数据预测,在全国十大自驾热门景区中,汕头南澳岛生态旅游区排名第三。许多游客在南澳岛游玩时,都会到“彩虹海”拍照留念。“彩虹海”背后,却隐藏着一桩诉讼案件。
实际上,“彩虹海”是南澳岛的生蚝养殖基地。海上养殖采用色彩斑斓的生态环保浮球,远观就像五彩斑斓的彩虹。销售浮球的曾某却面临着难题,因为尽管浮球已售出,但尚未收到货款。
原来,养殖户林某曾向曾某购买了一批浮球用于养殖生蚝,但收货后对浮球质量不满意,只支付了部分货款。曾某多次催要未果,只得起诉林某,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约20万元。
渔业巡回法庭法官接到案件后,立即启动“1+6+N”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,联合辖区综治中心、司法所、村委等解纷力量,对当事人进行调解,尽量降低纠纷影响。
在林某的养殖场,法官首先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问题,并通过耐心释法说理,引导他们换位思考。
“现在正值生蚝收获季节,你们也不希望浪费时间在打官司上,而且还得花费鉴定费用。如果能寻求双赢的解决方式,也许会更好。”法官立足于生蚝养殖发展,为双方分析利弊。
很快,曾某和林某放下情绪,就货款支付方式进行了协商。最终,双方同意由林某卖出生蚝后,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。
渔业巡回法庭干警趁热打铁,当场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。
“感谢法官!”纠纷顺利调解后,当事人紧握调解人员的手连声感谢。
近年来,云澳法庭结合南澳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契机,综合运用审判、调解等手段,推动“庭所共建”机制,有效解决旅游纠纷案件。云澳法庭还积极与南澳县文广旅体局等部门沟通交流,协调解决旅游纠纷新情况、新问题,为加快南澳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一村一法官,织密诉源治理“解纷网”。与大多数基层法庭不同,云澳法庭地处海岛,受理的纠纷多为渔业纠纷,法官不仅要深入村居,还时常要上山下海。
“为了减少当事人的抵触心理,我们经常把调解地点安排在码头、渔船、渔排等地。”罗英凤说,有时坐船出海需要30分钟以上,遇上风浪时十分颠簸,法庭有些工作人员本来晕船,但办案多了,如今也练就一身抗晕的本领。
南澳岛地域不大,人口不多,很多岛民要么有亲戚关系,要么相识多年。如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,也考验着法官们助力“百千万工程”的水平和成效。
“县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建立‘一村一法官’工作机制,在全县46个村(社区)设置联络站点。”南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周梅浩表示,在各联络站点,法院选派法官挂钩各村(社区),开展矛盾纠纷化解、普法宣传、便民诉讼服务等工作,将司法为民的“触角”延伸至各村各户。
南澳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,打通线下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,并在线上建设了诉源治理的“解纷网”。近年来,南澳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,完善了“线上云端”解纷信息网络,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、专业化、便捷化的纠纷解决渠道。
2023年,南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110件诉前调解案件,结案109件,调解成功74件,调解成功率达67.89%。
南澳县人民法院还出台了《关于为南澳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》,明确了加强涉民生司法的重要性。他们着重打造了一个集法律咨询、法治宣传、巡回审判、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少年家事解纷枢纽,建立了家庭矛盾纠纷预防、调处、化解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网格化综合体系。
南澳县人民法院院长周梅浩表示:“我们将立足司法职能,突出海岛特色,融入基层治理。” 他表示,南澳县人民法院将以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为抓手,聚焦“公正与效率”工作主题,联动相关单位协作配合,通过实质解纷推动诉源治理,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,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