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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通报母子被同学家长殴打,央媒质疑责任追究的中心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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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光明日报报道,关于河南新乡母子在校门口被同学家长殴打的事件备受关注,日前,新乡教体局发布了情况通报。

通报指出:牧野区牛村小学四(1)班学生李某坤(男,9岁)、李某熙(女,10岁)因价值几元的“假水”玩具发生纠纷。李某熙母亲报警,经民警、班主任和牛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调解,由李某坤退还李某熙10元钱。

4月15日,双方家长因检讨事宜再次产生纠纷。派出所和学校劝解家长理性对待同学间的纠纷。

次日下午放学后,双方家长又因学生之间是否互相谩骂发生冲突,李某熙家长对李某坤母子进行殴打。

通报称,工作专班确定该事件属于学生纠纷,因家长情绪失控而升级为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。

依据调查结果,教体局撤换了涉事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,对学校主要负责人、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。

母子被同学家长在校外殴打,为何追责班主任和学校领导?工作专班已明确,这起事件是一起治安案件,涉及家长之间的冲突和殴打行为。

按照常规处理流程,此类案件应由派出所依法处理,对涉案人员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。

通报却将责任推给班主任和学校领导,对他们进行撤换和追责问责。

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忽视了班主任和学校领导在事件中的实际作用,也否定了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的付出。

班主任是学校中与学生接触最密切的教师,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、思想教育等工作。但这并不意味着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家长行为负责。

同样,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,虽然负责学校的整体管理和安全工作,但也不能直接控制家长的个人行为。

将母子被同学家长在校外殴打事件归咎于班主任和学校领导,对他们进行撤换和追责问责,显然是不合理的。

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,还可能给教育工作者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困扰。

河南通报母子被同学家长殴打,央媒质疑责任追究的中心议题

中央媒体也对此事提出了质疑:家长殴打学生和家长,却处理班主任和学校领导,如此严惩,何以至此?通报对备受关注的“是否存在霸凌问题”只字未提,如何让人信服?

河南新乡母子被同学家长殴打这一事件,当地教体局的处理方式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质疑。对班主任和学校领导的严厉追责,未能正视问题的本质——家长间的冲突与暴力行为,否定了基层领导和班主任的工作,令他们寒心。

这种将责任无限压给学校,过错往老师身上推的做法,不仅损害了老师和学校领导的权益和尊严,更恶化了教育生态。

它使得学校和老师在处理家校冲突时,更多地选择息事宁人,而非深入调查真相,维护公平正义。这样的处理方式,无疑会使学生和家长成为最终的受害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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